大兴校区临时住宿办理流程说明


发文单位:发文时间:2019-07-14

大兴校区临时住宿办理流程说明

一、学生公寓临时住宿
1、学生公寓临时住宿人员类别包括:有我校学籍学生的临时住宿和无我校学籍学生的临时住宿,无学籍学生包括准研一、准大一学生和联合培养及实习的学生。
2、有我校学籍学生申请临时住宿,由本人直接在校园网—-信息门户—-服务大厅上申请,所住公寓审核住宿信息后,经学院、学工部(研工部)同意,公寓中心根据床位情况进行安排,每次申请最长住宿时间为30天。
3、无我校学籍学生申请临时住宿,由导师或辅导员代为申请,经学院、学工部(研工部)同意后,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批准后,公寓中心根据床位情况进行安排,申请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,学生按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。


二、硕博公寓临时住宿
1、在编教职工申请临时住宿。早晚有课的教职工免费住宿,根据教务处的课表安排;其他教职工的临时住宿按照30元/日/人的标准收取住宿费。入住人员直接去硕博公寓4号楼3单元103办理。
2、非在编教职工申请临时住宿。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,由所在学院(部门)证明,经资后处领导同意后,到硕博公寓4号楼3单元103办理住宿,按标准收取住宿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