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建筑大学公费医疗就医指南


发文单位:发文时间:2019-08-15

北京建筑大学公费医疗就医指南

一、人员范畴:

    (一)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包括:

1、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在校学生、研究生;

2、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;

3、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。

    (二)不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包括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、留学生;

3、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范畴外的其他学生。

二、就医类别:

(一)门诊

   1、需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医务室就诊。按照挂号、就医、交费、取药的顺序,完成就诊流程。药费只需自付10%。

   2、病情复杂,医务室不具备诊疗条件时,医务室将开具转诊单到我校合同医院(西城校区:积水潭医院;大兴校区:大兴区人民医院)就诊。

(二)        急诊

   1、出现急诊范围(详见附件)内的病情,可直接前往就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。向医院全额支付医疗费用,回校之后,按比例报销。请急诊医师开具“急诊诊断证明书”,作为报销凭据。

    2、非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,急诊不予报销。

(三)        住院

 1、病情需要住院者,请合同医院开具住院通知单,注明押金金额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需要领取支票者,凭住院通知单及学生证由医务室负责人开据支票领取单后,前往财务处领取支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、财务处规定,须交纳支票金额的10%作为押金。领取支票累计总额超过5万元(含5万元)时,须交纳支票累计金额的50%作为押金。出院结账时,所收押金多退少补。

          三、医药费报销相关事项:

 (一)报销不能跨学期、跨年度。

 (二)急诊、门诊费用报销提供提供:学生证、收费票据、药方、药费明细帐单、治疗费明细帐单,急诊诊断证明书。

     (四)住院费用报销提供单据:

学生证、收费票据、住院明细账单、出院诊断证明书。

     (五)报销时间:

西城校区:每周周四上午8:00—11:00

大兴校区:每周周三下午13:00—16:30

      (注:年底财务处年终结算,报销时间另行通知)

     (六)报销地点:

西城校区:医务室保健科审核签字后,财务处报销。

大兴校区:医务室主任办公室审核签字后,财务处报销。

     (七)报销范围及比例

报销范围:公费医疗规定范围内的检查、治疗、用药费用。

   报销比例:合同医院门诊费用报销80%;急诊费用报销70%;

   住院费用,按公费医疗有关规定报销,个人不负担。

四、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

    (一)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。

    (二)非合同医院就医的,但急诊除外;

    (三)因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;

    (四)因本人吸毒、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;

    (五)因自杀、自残、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;

(六)在国外或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;

五、医务咨询电话:

西城校区68322438;68322392

大兴校区61209616;61209622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北京建筑大学卫生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一九年五月二十日

 

附件:

急诊范围

 

1.急性外伤、脑外伤、骨折、脱臼、撕裂伤、烧伤。

2.突然的急性腹痛。

3.突发高热(T38.5C以上)。

4.突然出血、吐血、有内出血象征,流产、小儿腹泻,严重脱水休克者。

5.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。

6.耳道、鼻道、咽部、眼内、气管、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。

7.眼睛急性疼痛、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。

8.颜面青紫,呼吸困难者。

9.中毒、淹溺、触电者。

10.发病突然症状剧烈,发病后迅速恶化者。

11.烈性传染病可疑者。

12.急性尿闭者。

13.急性过敏性疾病。

14.急诊科医师认为需要急诊医治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