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建筑大学公费医疗就医指南
北京建筑大学公费医疗就医指南
一、人员范畴:
(一)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包括:
1、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在校学生、研究生;
2、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;
3、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。
(二)不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包括:
1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;
2、留学生;
3、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范畴外的其他学生。
二、就医类别:
(一)门诊
1、需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医务室就诊。按照挂号、就医、交费、取药的顺序,完成就诊流程。药费只需自付10%。
2、病情复杂,医务室不具备诊疗条件时,医务室将开具转诊单到我校合同医院(西城校区:积水潭医院;大兴校区:大兴区人民医院)就诊。
(二) 急诊
1、出现急诊范围(详见附件)内的病情,可直接前往就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。向医院全额支付医疗费用,回校之后,按比例报销。请急诊医师开具“急诊诊断证明书”,作为报销凭据。
2、非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,急诊不予报销。
(三) 住院
1、病情需要住院者,请合同医院开具住院通知单,注明押金金额。
2、需要领取支票者,凭住院通知单及学生证由医务室负责人开据支票领取单后,前往财务处领取支票。
3、财务处规定,须交纳支票金额的10%作为押金。领取支票累计总额超过5万元(含5万元)时,须交纳支票累计金额的50%作为押金。出院结账时,所收押金多退少补。
三、医药费报销相关事项:
(一)报销不能跨学期、跨年度。
(二)急诊、门诊费用报销提供提供:学生证、收费票据、药方、药费明细帐单、治疗费明细帐单,急诊诊断证明书。
(四)住院费用报销提供单据:
学生证、收费票据、住院明细账单、出院诊断证明书。
(五)报销时间:
西城校区:每周周四上午8:00—11:00
大兴校区:每周周三下午13:00—16:30
(注:年底财务处年终结算,报销时间另行通知)
(六)报销地点:
西城校区:医务室保健科审核签字后,财务处报销。
大兴校区:医务室主任办公室审核签字后,财务处报销。
(七)报销范围及比例
报销范围:公费医疗规定范围内的检查、治疗、用药费用。
报销比例:合同医院门诊费用报销80%;急诊费用报销70%;
住院费用,按公费医疗有关规定报销,个人不负担。
四、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
(一)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。
(二)非合同医院就医的,但急诊除外;
(三)因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;
(四)因本人吸毒、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;
(五)因自杀、自残、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;
(六)在国外或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;
五、医务咨询电话:
西城校区68322438;68322392
大兴校区61209616;61209622
北京建筑大学卫生所
二○一九年五月二十日
附件:
急诊范围
1.急性外伤、脑外伤、骨折、脱臼、撕裂伤、烧伤。
2.突然的急性腹痛。
3.突发高热(T38.5C以上)。
4.突然出血、吐血、有内出血象征,流产、小儿腹泻,严重脱水休克者。
5.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。
6.耳道、鼻道、咽部、眼内、气管、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。
7.眼睛急性疼痛、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。
8.颜面青紫,呼吸困难者。
9.中毒、淹溺、触电者。
10.发病突然症状剧烈,发病后迅速恶化者。
11.烈性传染病可疑者。
12.急性尿闭者。
13.急性过敏性疾病。
14.急诊科医师认为需要急诊医治者。